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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设置

1.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。制定涵盖学习纪律、行为规范、奖惩细则等方面的制度文件,细化实施流程与考核标准;组织制度宣贯,跟踪执行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修订。

2.负责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,开展思想政治教育,培育学生爱国情怀、职业道德与法治意识。

3.负责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和行为养成教育。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落实校园秩序维护、节假日离校备案等日常管理;组织开展文明寝室创建等活动,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与文明行为。

4.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工作。构建“四级”心理预警防控工作机制,提供个体/团体心理咨询、心理测评;开展心理健康系列普及活动,协同处理学生心理危机事件。

5.负责建立学生“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勤、减、免”资助体系并组织实施。制定各类资助政策实施细则,规范发放流程;统筹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等资源,确保应助尽助。

6.负责学生宿舍管理,监管宿舍物业。制定宿舍安全管理、卫生考核等规定;协调后勤、物业做好宿舍维修、保洁等服务,处理学生住宿相关投诉问题。

7.负责学校专兼职辅导员和班主任业务培训、工作指导和考核。制定辅导员/班主任培训计划;搭建交流平台,开展日常工作指导及提供支持;开展年度考核与评优工作。

8.负责新生政审和学生入学教育、学生校方责任及实习责任保险工作。统筹新生政治审查材料收集与审核;组织新生入学教育;协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等报案、理赔相关工作。

9.负责建立学生申诉机制。制定学生申诉处理办法,明确申诉受理范围、流程与时限等相关工作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。

10.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。统筹学生学籍注册、变更、异动(转学、休学、复学等)、毕业资格审核等工作;规范学籍档案管理,及时更新学籍信息,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籍核查与备案。

11.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